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天津市招生委员会《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津招办高发〔2025〕1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根据《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以注销。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西外环北路2号 邮编:050500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18号 邮编:050041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sirt.edu.cn)了解。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 1500101 | 铁道工程技术 | 10 |
| 2500102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10 |
| 3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10 |
| 4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 |
| 5500107 | 铁道供电技术 | 10 |
合计50
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学费标准:5000元/生·学年(《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住宿费:500元/生·学年(《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报名条件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
第十一条:考试和志愿填报。已报名的考生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和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时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对投档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进校后复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对应岗位较适合男生,女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88621107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