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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5-09 浏览次数:0

职业指导教研室直接负责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担负着重要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教研室不仅是教学改革的先行者,也是贯彻落实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单位,教研室在落实学院教学任务中责任重大,没有教研室的正常运转,教学任务和目标的完成将难以为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也将难以形成。因此,健全教研室职能,加强教研室的管理和建设,提高每一位教师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凝聚力,是保障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现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教研室提出如下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 教研室应根据学院对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认真讨论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提出建议,并在学院审定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

  2、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教师制定教学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3、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写实训、课程设计指导书;大纲、计划书、任务书、教学文件、教学辅助资料的制作,分批建立试题资料库。

  4、 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讲授、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

  5、按照学院制定的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

6、 结合日常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备课、教学讲评、案例分析等教研活动,组织观摩教学,提倡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集体教研活动每学年少进行不少于8次,活动总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二、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

  1、 根据学院科研规划,结合本教研室特点,选择科研课题,经学院审批立项后,制定本室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进度,验收成果。

  2、适时组织、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经常性的开展学术研讨;及时总结教学、教改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组织和鼓励教师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不断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3、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科研、技术服务等工作,锻炼、提高师生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培养、建设合理的学术梯队。

  三、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础工作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规划,按专业建设的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师资配备、专业教学研究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专业品质,形成专业特色。

  2、依据课程建设的评估标准,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课程品质。推动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四、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需要,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努力建设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教学队伍。

  2、通过经常性地开展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的提高;在青年教师的培养方面,充分发挥有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积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教师既要做到严谨的传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又要教育学生怎样做人做事。

  4、对于初任授课教师,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课,在部分章节讲课中,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

   五、做好学生德育和能力培养工作             

  1、教研室要重视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发挥德育功能,结合教学的相关内容和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地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将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全过程,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 

  2、教研室在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的同时,也要在提高学生课堂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广泛研讨。

   六、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

  每学年开学第二周内提出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做出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教研室主任做出书面汇报;平时应定期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工作。

   七、检查与考核

  1、教研室要根据本规定定期进行自查,每学年均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汇报教研室工作。

  2、学院应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推荐申报学院“先进教研室”。

  3、教务处在适当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教研室予以表彰,对未执行本规定、没有较好地履行教研室职责的,要责成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