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我校全日制2022届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各系(院)按毕业生总数计算,在名额比例范围内,自愿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四)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各系(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要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
3.以系(院)为单位于4月24日前,附件1-2纸质材料报招生就业处104办公室,同时附件1-3电子版(文件命名:XX系(院)2022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发至邮251377802@qq.com。
4.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对入选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和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5.省教育厅对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入选毕业生将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月底,可通过“河北就业创业”公众号或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查询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6.评选结束后,各系(院)可进行优秀毕业生事迹展示或举办专题报告会、交流会,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
7.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分派指标、不得指定人选、不得不符合条件申报,如发现不按程序、要求评选情况,一经核实,取消指标不在增补,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8.其他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事宜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伟 电话:0311-88621057
邮箱:251377802@qq.com
附件:
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3.优秀毕业生证书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xlsx
附件3:优秀毕业生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