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禁,四不准
发布时间:2020-07-20浏览次数:0次
“三严禁”:
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
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招生就业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