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0次
按照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督查对我省的实地督查情况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要求、近期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
一、核查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教育部全国就业监测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反馈的“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线索、就业数据不实、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填报“升学”和“灵活就业”比例失实等。
二、核实方法
各毕业生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如有异议可将问题反馈到(sjzzb001@163.com)咨询电话0311-88621131 。
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1日